标点符号
  • 文本标点使用

    • 1.文本类型说明

      • - 段落型文本:一般为段落形式的信息描述,此类文本信息较多,内容偏向固定,不会发生变化,如协议条款、使用需知、免责声明等。
        - 功能型文本:一般为单独存在的信息字段,其中某些字段会发生变化,或较为简短的信息描述,其中 toast、弹窗、输入框内文本、校验提示文本均属于此类。
        - 描述型文本:一般为产品功能点、营销活动、概念描述的标题与文案描述中。
        - 三种类型的文本区别主要在“空格”的使用上。

    • 2.段落型文本

      - 中文与阿拉伯数字,英文,“+”、“-”、“&”等符号混排时,使用空格作为间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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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正确示范

      - 英文与阿拉伯数字,使用空格作为间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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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正确示范

    • 3.功能型文本

      - 为确保文本阅读的完整性与连续性,一般情况下不使用空格,可在字重、字号、颜色等方面,对需突出文本作出视觉样式的区分。
      - 在特别需要突出文本中的某些字段时,可根据“段落性文本”的规则使用空格。

    • 4.描述型文本

      - 为保证文本阅读的完整性与连续性,一般情况下不使用空格。
      - 出于视觉表现需要时,可按需决定是否需要使用空格。

    • 5.不需使用空格作为间隔的情况

      - 专有名词中如不含空格,应沿用其原有格式,如:3D、HTML5、有赞E卡。
      - 一个完整概念的表述中,数字与英文、符号间不使用空格,如:10%、4K。

    • 6.场景参照原则

      - 在行业属性较强的产品与业务中,因遵循该行业内特点的使用规则,以保持用户使用的一致性。
      - 如在“微信体系”内,支付页面中的“金额字段”显示规则应与微信自有的对应显示规则保持一致。

  • 功能性文本标点符号使用

    • 1.基本标点规范

      • - 疑问句、感叹句句尾,结尾需添加标点符号。

        正确示范

        错误示范

        - 具体使用请参考 1995 年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

    • 2.文案语气风格与标点符号

      - 文案表达需保持平和与冷静,需克制或尽量不使用叹号“!”。

      - 文案表达需保持正式与严谨,不应使用无实质意义的聊天式标点,如“~”。

    • 3.结尾无需添加句号的情况

      - 标题、副标题、标签、轻提示(toast)。

      正确示范

      错误示范

      - 文本居中显示的提示条,内容为营销性质(通常带有具体金额数字)的提示条。

    • 4.结尾需要添加句号的情况

      - 表单输入框下的提示文本。

      - 除上述“结尾无需添加句号”以外的提示条。

    • 5.句中包含句号,结尾需加句号,反之不加

      - 输入框暗提示、输入框报错提示、IM 内的消息提示、缺省文案、居中显示的说明文本。

    • 6.非单一句式,结尾需添加句号

      - 在气泡提示中,如果提示文本为非单一句式(文本中包含其他标点符号),结尾需添加标点符号。

      正确示范

      错误示范